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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加拿大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
更新於: 2008/02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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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地區入出境證

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之說明

一、請備妥下列文件申辦:
 
  1. 大陸地區居民證照、身分證、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文件影本
  2. 有效大陸護照正本及影本兩份 ( 應有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)。
  3. 加國永久居留證件並附影本兩份。
  4. 在自由地區連續住滿四年之證明暨影本兩份。
  5. 旅行證申請書乙份另附六個月內照片四張。
  6. 保證書正、影本各一份。
  7. 自述書 ( 內容包括家庭背景、學經歷、來加經過、目前在加情形、及申請赴臺目的 ) 正、影本各一份。
  8. 在臺親屬戶籍謄本及足資證明親屬關係文件正、影本各一份。
二、

本處受理後依規定核轉主管機關審查,處理時間最長不逾三個月。

三、

獲准後每證規費加幣16元(請繳現金或匯票,MONEY ORDER PAYER TO〝TECO〞,不收個人支票)。

四、
郵寄申辦,請自備回郵信封(如X-Press 或Priority Post)。
請參照 駐加各處領務轄區表,向相關館處申辦:本處領務櫃台收件時間︰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
六、
指標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
指標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保證書
 
* 本說明僅供參考,倘有爭議,應以申請時相關法規為準 *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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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標申請換發中華民國護照之說明
指標遺失中華民國護照申請補發之說明
指標中華民國護照各項加簽之說明
指標海外出生兒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之說明
指標臺灣地區入出境證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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